《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调整2020年4月社会保险费征期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2号

浏览量:          时间:2020-04-22 21:15:4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调整2020年4月社会保险费征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2号






为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对2020年4月社会保险费征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4月征期征缴业务安排

2020年4月28日18:00至4月30日24:00期间,暂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以及梧州市、北海市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广西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缴费人端、微信公众号的单位缴费、银行端查询缴款和办税服务厅前台等缴费渠道同步暂停。

二、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保单位妥善安排申报缴费时间,避免征期调整影响缴费与权益享受。

(二)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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