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常见问题解答

浏览量:          时间:2020-11-23 23:55:47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常见问题解答








一、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来在社保部门签订的缴费协议是否还有效?

答:有效。当企业原缴费账户和缴税三方协议账户一致时,可直接使用缴税账户协议;当不一致时,税务部门按照以验代签或面签方式完成缴费协议平移。

二、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密码忘记怎么办?

答:缴费人可以电话联系或直接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由税务人员重置客户端密码即可。

三、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提示“未查询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信息”应如何处理?

答: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未在社保、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二是社保、医保部门虽办理登记但信息未传递税务部门;三是税务部门接收参保登记后未完成关联。属于前两种情形的,缴费人需在社保、医保部门办理登记及数据推送税务部门有关业务;第三种情形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关联登记有关业务。缴费人无法自行确定的,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四、最新版的客户端安装包在哪里下载?

答: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涉税软件

地址: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gzfw/xzfw/rj/ssrj/

五、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是否可以打印缴款凭证?

答: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可以打印缴费证明。

六、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三方协议如何签订?

答:目前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还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的功能,若需要签订或者变更三方协议,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七、缴费时扣款锁定了怎么办?

答:可以电话或直接去主管税务机关大厅,由税务人员做单笔交易处理(社保费),就可以再次进行缴费。

八、划转之前的社保费缴费记录是否可以在税务局查询?

答: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10月31日前的缴费记录,在社保、医保部门查询。从2020年1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保费,可在税务部门查询缴费记录。

九、电子税局是否可以签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方协议?税、费三方协议是否只需要签订一份?

答: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签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方协议。当企业原缴费账户和缴税三方协议账户一致时,可直接使用缴税账户协议;当不一致时,税务部门按照以验代签或面签方式完成缴费协议平移。

十、社保费划转之后如何补缴之前月份欠缴的社保费?

答:缴费人先在社保、医保部门按规定核定补费数据,并将具体补费险种、金额等缴费信息(或称征集计划单)传递至税务部门后,税务部门根据缴费信息完成征收。

十一、企业能否以同一个银行账户办理缴纳税费业务?

答:企业可以使用同一个银行账户办理缴纳税费业务,税务部门允许一个账户同时缴纳税款和社保费。

十二、灵活就业人员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签订扣费协议?

答:灵活就业人员需要重新签订扣费协议,主要存在两种情形:一是之前未在社保经办机构签订过扣费协议的缴费人;二是虽然之前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过扣费协议,但协议对应的银行卡处于注销、挂失等异常情况。如果灵活就业人员需要重新签订扣费协议,可以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银行柜台等渠道签订扣费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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