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的温馨提示

浏览量:          时间:2020-12-24 00:01:17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相关规定,珠海市2020年度房产税(从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期限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请您妥善安排好申报及缴款时间,避免因逾期申报或未及时缴纳税款影响纳税信用。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1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96041.html

本文关键词: 珠海市税务局, 2020年度,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申报, 期限, 温馨提示